日前,省安委会印发《关于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2023年11月17日起至2024年2月底,在全省重点行业领域持续深化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集中开展安全意识大教育、安全隐患大排查、安全问题大整治、安全责任大落实活动。 隐患是安全生产各种矛盾问题的集中表现,是滋生事故的土壤和温床。一次次重特大事故为我们敲响了安全警钟,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责任落实不到位、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安全生产中,任何一个环节的松懈疏忽或者麻痹大意都极有可能导致“一失万无”的后果,因此守好“安全防线”,必须要各方坚守“责任田”。 行业生产经营须以安全托底,各级党委政府应落实好属地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以最有力的举措、最迅速的行动全力抓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各职能部门应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聚焦煤矿、非煤矿山、危化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办公场所、食堂、酒店、餐饮、浴室等有较大火灾风险、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实改、动真碰硬,建立隐患排查责任倒查机制,构建“人防+技防+物防”安防体系,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企业作为安全生产主体,应时刻牢记,没有安全生产这个“1”,后面再多的“0”也无济于事。在安全生产中,企业应从思想、责任、措施、管理、作风等方面全方位查找不足,补齐短板弱项,不断夯实基层一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更应该抓好职工安全培训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做到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 排查隐患、防范风险不是一时的工作,而是“时时放心不下”的自觉和责任。我们要持续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力求本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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